关于授予江苏省质量协会等416个社会组织“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称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10 来源:社管局
各设区市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苏社管〔2015〕14号)规定,经社会组织自查申报、各地初审推荐、专家评审验收、社会公示等环节,决定授予江苏省质量协会等416个社会组织“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称号。希望获得“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称号的社会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能力等方面不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绩。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向示范性社会组织学习,坚持改革创新、提升能力、诚信自律,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
江苏省民政厅 2016年3月5日
镇江获得荣誉单位如下: 231 镇江市地方税收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 232 镇江市民营经济协会 233 镇江市润州区慈善总会 234 镇江市慈善总会 235 镇江建筑行业协会 236 镇江市安全生产协会 237 镇江市保险学会 238 镇江市冬泳协会 239 镇江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240 镇江市门球协会 241 镇江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42 镇江市公路学会 243 镇江市国际税收研究会 244 镇江市互联网协会 245 镇江市医学会 246 镇江市肿瘤防治与康复协会 247 镇江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248 镇江浙江商会 249 镇江市温州商会 250 镇江市青年民营企业家商会 251 镇江建筑会计学会 252 镇江市物业管理协会 253 镇江市食品工业协会 |